(3)协助公安部门做好各类治安案件的侦破工作和院内一般性治安案件的调解和处理工作;
(4)维护院内正常的治安防范和安全生产秩序,保证良好的教学、科研、生产、生活环境;
(5)依据国家消防法规,负责北苑校区消防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检查落实,消除消防隐患,进行消防安全宣传,组织消防演习,提高全员防火意识,按规定配置和维修消防器材,防止火灾事故发生;
(6)对教职工进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师生员工遵守交通法规意识,维护院内交通秩序;
(7)按上级有关部门安全保卫会议精神,落实安全措施,防止非法政治活动和严重治安、消防和交通事故的发生,完成重点时期的安全保卫工作任务;
(9)遇有重大活动时,做好车辆管理和现场安全保卫工作;
(10)对重点单位和部门要定期巡查,消除各种不安全隐患。
(11)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