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室:
依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2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1〕45号),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经学院研究决定,五一期间各项安排如下:
一、放假安排:
1.4月28日(周六)至5月1日(周二)。
2.4月27日中午下班后可以离校。
3.教职工5月2日(周三)正常上班;学生5月1日(周二)下午5:30前返校。
二、在五一期间,各单位做好以下工作:
1.严格遵守安全保卫规定,认真考虑安全因素,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2.科级以上干部保证联络畅通,以便及时联系处理应急事务。
3.严格执行学院值班制度,值班人员要尽职尽责,24小时不得擅离岗位,确保学院对外联络畅通。值班期间如遇紧急、重大情况,值班人应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并及时协调处理。
祝全体教职工五一劳动节快乐!
党政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