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层单位:
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5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安排,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现将2025年清明节放假事宜通知如下:
一、放假安排
4月4日(周五)-4月6日(周日)放假3天,不调休。
二、相关要求
1.严格执行安全保卫制度,带值班人员要尽职尽责,在岗在位。处级以上干部要保证联络畅通,以便及时联系处理应急事务。
2.请师生员工自觉遵守北京市及学校相关管理规定,文明祭扫,注意假期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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