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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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5年消防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10-31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中层单位:

根据市教委《关于开展2025年“消防宣传月”活动的通知》要求,结合学校《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及工作实际,现将学校11月份集中开展消防宣传月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全民消防、生命至上——安全用火用电”

二、活动时间

2025年11月1日至11月30日

三、活动内容

(一)开展消防知识学习和宣传教育(11月1日—11月10日)

1.学校通过校园宣传栏设置消防宣传月专题板块、摆放消防宣传展板、悬挂宣传条幅、在学生公寓粘贴宣传海报、校园内设置宣传站点,向师生发放“校园消防安全常识”宣传材料等多种形式,营造宣传氛围,提升宣传效果。

2.各中层单位要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组织观看消防安全教育影视资料。(各中层单位到安全稳定工作处微盘下载学习影视资料即可)。

3.各二级学院以主题班会的形式开展“119消防安全月”宣传教育,以学生公寓“安全用火用电”为重点进行组织研讨。

4.向全校广大师生发出《致全校师生消防安全倡议书》,营造“全民消防,生命至上——安全用火用电”的消防宣传活动氛围。

5.开展“识风险、懂预防”科普教育。新修订的《重大

火灾隐患判定规则》(GB35181-2025)将于今年11月1日开始实施,各单位做好《规则》宣贯工作。坚持以案说法,结合近年来我市发生的多起校园火灾案例及全国典型校园火灾案例,围绕典型火灾事故起火原因、经验教训、责任追究等方面开展警示宣传,围绕火灾成因原理、防范措施、初期处置、火场逃生等方面开展科普宣传,进一步增强消防安全意识。

(二)开展隐患排查整改(11月1日—11月15日)

认真落实学校《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京农职政〔2024〕13号)相关要求,针对最不放心区域、最薄弱环节、最突出问题,认真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检查,“早发现、早整改”。要围绕施工动火、人员密集场所用火用电等专项整治工作,积极开展知识科普及隐患排查整改活动。

(三)开展消防技能演练(11月11日—11月19日)

1.11月12日上午11:20—14:30,在长阳校区图书馆广场,组织模拟灭火器灭火及逃生体验活动,师生可自愿参加。

2.结合学校工作实际,组织开展学生公寓楼消防疏散演习活动;各中层单位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开展消防疏散演练。

3.深入开展重点部位工作人员消防安全技能培训活动,组织重点部位工作人员灭真火、出真水消防技能培训,提升重点部位工作人员的消防安全意识和实操技能。

(四)开展分析总结、完善提升阶段(11月20日—11月30日)

1.消防宣传月期间,各中层单位要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积极开展人员密集场所及消防重点部位的安全检查。危化品库房要认真进行检查,尤其是在危化品存储、采购、领用、使用、回收等环节的管理是否规范;各校区食堂要加强消防安全自查,尤其是燃气管线安全、燃气管路是否老化漏气、电气线路是否老化、燃气报警设备是否正常、消防设施是否处于正常工作状态,烟道是否及时清洗等工作,对工作人员进行灭火培训演练;学生公寓要进行一次全方位的消防安全检查,尤其是消防通道要确保畅通、公寓楼内消防设施要保持完好、公寓楼内严禁使用明火、严禁私接乱拉电线等;图书馆、培训楼要对室内的用电安全、疏散通道是否畅通、消防设施是否完好有效等进行安全自查;实训实验室、机房要加强用电管理和检查,及时清理可燃物,气瓶使用时要加强安全保护,防止气瓶倾倒;加强外聘人员集体宿舍、建筑工地宿舍等场所的安全检查,严禁在宿舍内使用违章电热器材取暖和做饭,严禁在宿舍内动用明火、严禁私接乱拉电线、插座超负荷运行等情况发生。

2.检查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是否处于正常运行状态、灭火器材是否摆放合理有效、安全通道是否畅通、消防水源及其相关设施是否完好、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识是否完好有效、重点部位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3.主责单位加强对出租房屋,如理发店、移动手机营业厅、超市、水吧、保安用房、物业用房、锅炉房、心悦餐吧等合作经济实体进行督促检查,消除火灾隐患。

4.各单位要全面开展电动自行车停放安全教育活动,严禁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和充电,严禁将电池带入校区及公共场所充电等。

 四、活动要求

1.高度重视,周密组织。各单位要充分认清开展消防宣传月活动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此次活动;要加强组织协调,要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细化活动方案,精心策划开展消防宣传月活动。

2.围绕主题,统筹开展。各单位要围绕活动主题,充分发挥自身积极性和创造性,以宣传普及防火、灭火、应急疏散逃生常识和查找、消除火灾隐患等内容为重点,在落细、落小、落实上下功夫,广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活动,按照方案部署要求,将活动做精、做实、做细。

3.认真总结,及时报送。各单位认真开展消防安全自查工作,做到有检查、有记录、有台账、有整改,活动开展情况要存档备查,并将活动图片和工作总结于11月21日下班前通过企业微信,报送给安全稳定工作处防火交通科李建文,电话89909119。

学校安全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10月31日